据新华网11月21日电火电企业如果能将污染物排放下降到超低标准,政府收购企业生产的入网电量时将提高价格,以此对企业进行补贴和鼓励。昨天,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我省正式开始推行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。我省将在全省启动燃煤机组环保改造,全部执行超低排放后,pm2.5排放量有望减少1.69万吨。
据介绍,火电企业燃煤发电机组主要污染排放物是烟尘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,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形成pm2.5和雾霾的主要元凶。截至2013年底,我省火电装机容量已达到6738万千瓦,2013年全省火电企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达到46.01万吨和69.54万吨。
为控制火电企业污染,我国对企业排放执行三种排放标准:一般标准、特别限值和超低排放。一般标准是2012年开始执行的国家标准,烟尘排放不超过30毫克/立方米,二氧化硫排放新旧锅炉限值分别是100毫克/立方米和200毫克/立方米,氮氧化物排放不超过200毫克/立方米。在我省沿江八市,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的特别限值,即烟尘20毫克/立方米,二氧化硫50毫克/立方米,氮氧化物100毫克/立方米。而可以享受环保电价的超低排放,比起“史上最严”特别限值更降低一半——烟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不得超过10毫克/立方米、35毫克/立方米、50毫克/立方米。
省环保厅总量处相关人士介绍,如果火电企业排放达到特别限值,政府在收购企业入网电量时,电价每度增加1分钱,如果达超低排放,每度还可再增加1分钱。企业要达到最低排放值,肯定需要投入资金进行技术革新,政府将通过增加收购价来对企业进行补贴。
据悉,南京市将在全省率先执行超低排放,大唐电厂和华润电厂部分机组已启动改造,在全省率先达标。